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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公司,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。公司凭营业执照盖章,开立银行账户,办理纳税登记。目前,我国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。自2014年3月1日以来,全国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决定修改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”,将注册资本公司登记制度改为认购登记制度。取消最低注册资本。
请注意:已登记的公司的缴费系统已更改为订阅系统。新修订的“公司法”最突出的亮点是公司注册资本缴入制度向注册资本认购制度的转变。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,除法律外,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,公司股东(发起人)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足额出资,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出资。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。
公司股东(发起人)已自行同意认购出资方式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期限等,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人创业精神的建立,可以促进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,促进资源配置的转变。